規約除應載明專有部份及共用部門局限外,以下各款事項,非經載明於規約者,不生效力:
8.假如是分租套房或房屋時
對於和其他佃農(或室友)共用的水電、瓦斯費、德律風費或治理費等費用,要若何均派?佃農要與房東溝通清晰,並在租約中載明。
因為這會觸及到房東應交付給佃農的「衡宇狀況」,和將來租賃關係終止時,房客要返還什麼狀況的房屋及有關的裝備給房主。
為了穩重起見,房客可以抄下房屋門商標碼,就近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該建物的登記謄本。不動產登記的資料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請調閱的,從登記謄本可以看出誰是衡宇所有權人?是不是和別人共有持分?也能夠判定房屋有無被法院查封等各類環境。 假如承租的是鸠合式住宅,無妨也刺探一下租屋處左鄰右舍或上下樓層住戶的背景,以避免入住後,才發現「惡鄰」環伺,悔怨不及。 另一種情形是,簽約的房東不是衡宇所有權人,但這個人有經過衡宇所有權人的授權,可以以「自己的名義」來簽約。
留言列表